新婚之夜,搂着相爱三年终于结成连理的妻子,我发誓要爱她一生一世。那夜,一对新人水乳交融,新娘柔情似水,新郎热情似火,性生活自然非常和谐美满。我万万想不到,这一切会被我自己毁掉。
第二年,儿子呱呱坠地了。随着儿子的到来,家里的经济状况非常拮据。我们生活在洪泛区,收成很不稳定。看到不少青年女子外出打工,他们的家庭都过上了殷实的日子,我和妻子也动了心,最后商量的结果是:由我在家种田照看孩子,妻子外出去打工。
妻子南下广东,成为东莞市一家工厂的打工妹。她拼命工作赚钱,年底就给家里寄回了3000元。按照妻子在信中的嘱咐,我把孩子托给父母,拿这钱在镇上租了一间门面,开了一个小商店。小商店的生意日渐红火,两年后,存折上的数字已达到五位数,门面也由一间扩大到了两间。
也许是“饱暖思淫欲”吧,日子宽松之后,我逐渐觉得妻子不在身边的日子是那么的难熬。一天中午,朋友小李领着一个打扮妖艳的小姐来到我的小店,小李说想在房间与这位小姐谈点事,请我回避一会儿。我把他们让进了自己住的房间,回到前面照看自己的生意。小李拉上窗帘,锁上了门,一直到天黑后才出来。
小李买来酒和菜,拉我一起吃饭。我猜测他们做了什么,小李倒一点不隐瞒,借着酒性说:“她叫梅梅,是干‘那个’的,如果范老弟有兴趣,今夜就把她留下来。人生在世,该享乐就享乐,嫂子又不在,没人管你。”这话让有几分酒意的我心里痒痒的。是啊,妻子长年不在身边,孤枕而眠的日子过得并不轻松……梅梅趁机凑过来,拉起我的手放到她的乳房上,嗲声嗲气地说:“范哥哥,就让我留下来陪你吧。”在我举棋不定时,小李借机出去了,房间里只剩下了我和梅梅。我顿感浑身燥热难耐,一股强烈的欲望随着酒精的作用越来越强烈,我一把将梅梅掀翻到床上,饿狼般地扑了上去……
这一夜,我几乎整夜未眠。第二天早上店门也懒得开,一直睡到中午。起床后,梅梅拿着三百元报酬,丢给我一个轻浮的微笑后,心满意足地走了,她牵走了我一颗魂不守舍的心。
这以后,梅梅常来店里和我温存,每次我都会大方地送上几张百元钞票。很快,六千多元流进了梅梅那只每天放着口红、避孕套的小坤包。后来有一段时间她突然不来了,不久,我发现下身痒起来。
我染上了性病,治病花去了三千多元。这时我已不能自拔了,即使吃了这么大的苦头,也还是想去放纵,去找女人。艰难地熬过治疗周期的最后几天,我便关起了店门,来到梅梅告诉我的地方。在那里,我找了一位年轻“小姐”,住到酒店里几天没出来。9月的一天,我因嫖宿被扫黄的公安干警抓获,交了5000元罚款后才放出来。
这年年春节,妻子从东莞回来了。虽然是久别重逢,我却没有多少兴致,每次行夫妻之事时,只是例行公事般地草草了事,再也找不回当年那种快乐和满足的感觉,甚至根本不想与妻子同房。妻子不解地问:“几年不在一起,你是怎么了,好像对这事没有一点兴趣。”我敷衍说:“夫妻长期不在一起,也许是受压抑太久了,对那事冷淡了。”
妻子对我深信不疑。她以为我们已存了不少钱,再苦几年就能给家里盖上几间新房子,儿子读书也不用愁了。她怎么也想不到,钱是没少赚,可都被我拿去“玩”了。理性的堤一旦决口,欲望的洪涛便一泻千里。
我在妻子那里已找不到半点“性”趣,在家没安分几天,便又向往那纵情声色之地了。我知道妻子在外的辛苦,也知道她舍不得离开孩子,但内心却希望她早点走。我好像是踏上了一条不归路,明知道有一天会妻离子散,却无法回头。
《人之初》专家的话:
有种治疗方法叫“厌恶疗法”,比如给抽烟的人看病人黑黑的肺,给纵欲的人看白白的骷髅。选出这篇文章,大概也算是“厌恶疗法”的一种,那就是看看堕落怎么使一对恩爱夫妻成为找不到恩爱感觉的人,怎么使一个向往幸福的丈夫变成一个丑陋的嫖客。如此下去真的是一条不归路啊,不但自己走向毁灭,也将给亲人带来灾难。
有句俗话说:“要上三年饭,给个皇帝也不干。”大概意思是说,人真到了行乞的地步,会活得非常轻松快活。的确,如果一个人完全不讲道德责任礼仪廉耻,那应该是活得极轻松的吧……可是,他活着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?他的存在对于他的爱人没有意义。对于他的子女没有意义,对于社会更没有意义,那真正是行尸走肉了。
当你对儿女尽责的时候,你是个父亲;当你对妻子尽爱的时候,你是个丈夫;当你对父母尽孝的时候,你是个儿子;当你舍弃一切,只听凭欲望的操纵的时候,你什么都不是,只是个嫖客。